一路走一路失去也一路拥有。

瓶颈

七年之痒


请勿上升




经历了第三次充满硝烟的争吵以后,我平静地向王俊凯提出暂且分开一段时间,给彼此留一点冷静思考的余地。


他愣在那里,像是从未想过我们会走到这一步。他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来,如同以往无数个反复的场景一样,收起他的倔强挽留我。


他总是先低头的那一个,可我知道他不明白。


已经三十岁的男人依然年轻英俊,岁月偏爱着他的皮囊,却也忘了为他的灵魂画上年轮。


他还是二十岁的他,外表成熟了,思想上却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累了。”


我听到自己这么说。


他就眼睁睁地看着我从衣柜里把叠的整整齐齐的衣物取出放进行李箱,两个人共用的衣柜很快便空了一半,我看了两眼,便不再抬头。王俊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或许不是不想动,而是动弹不得。他看我的目光让我觉得难过,好像我搬空的不是衣柜,而是他的心。


说不清冷凝的空气究竟扼住了谁的脖颈,他看着我,喉咙里发出干涩又压抑的呼吸声。


我的动作越来越快,说不上有没有在逃避什么。行李箱合上时发出沉闷的响声,我拉着行李箱站起来,抿了抿唇。


“……我走了。”


他张了张口,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于是我没有回头。




*


我租了一间八十来平的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一些的那个房间正好可以做我的书房。


我看着狭窄的单人床,想露出一个’重获自由’的微笑来,扯了半天的唇角,却发现我办不到。


郁闷的时候就要大吃一顿,我打电话点了水煮鱼和一份抄手之后就敲着筷子等啊等,打开电视就发现地方台又开始重播大话西游。


周星驰已经老了,但他的电影还活在别人的青春里。


送餐小哥来得很快,不像某个人总是让我等很久。


我拿了根黑色皮筋把前面零碎的头发扎起来,一边看电影一边大快朵颐。


我叼着一片又麻又辣的鱼,看到年轻的紫霞说,留下点回忆行不行?


至尊宝却摇摇头,不要,要留,就留下你的人。


我哈哈大笑,这可真是个十足的傻瓜。总有一天他会明白,即使你依然爱他,比谁都爱,却仍旧比不得抱着那点儿回忆痛快地分开,更能留住逐渐荒芜的快乐。





我开始漫无目的的回忆我们相识的过程。


那年暑假我留在学校上了一门有关数据结构的课程,而他恰好和我在同一个班。那节讨论课我迟到了,教室里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空位置,就是他旁边的那个。我偷偷摸摸跑过去坐下的瞬间,就是一段感情的开始。


整节课我并没有听,去上课只是为了签到不扣分,全程埋头刷手机,没和身边的人说过一句话,也没有任何的眼神交流。


事实上,我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没注意过。


下了课我就打算回家,却在下楼梯的时候被他叫住了。那时候我其实是很懵的,因为我在这节课上自认并没有认识的人。我放开了已经握住的门把手,回过头看他。


他站在楼梯间,自上而下的看着我,穿着宽大舒适又阳光清爽的T恤衫,反戴着棒球帽,有些乱的细碎刘海不怎么服帖的在额间散落着,清澈的眼睛像雨后干净的天空。


他挠了挠脑袋,想了一会儿才问我:嘿,上周四签到了吗?


我一脸懵逼,想了老半天才不确定地回答,好像没有吧。他干巴巴地说了句哦,看我转身想走,蹬蹬蹬从楼梯上飞快地跑下来,自顾自地说他还没吃午饭,现在特别饿,如果你也没吃的话要不要一起?


我那时候大概脑子里缺根筋,完全没意识到他是要追我。然而我还是莫名其妙地答应了,明明我当时一点也不饿,但还是看着他藏着期待的眼睛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特别好笑的是,我们开始了关于吃什么这个死循环的问题。我们商讨着吃麻辣烫抄手还是小火锅,沿着大学城的大小街道兜着圈子转了两个来回,最后累得要死地停下来,说还是吃一开始看到的那家黄焖鸡吧。


也不知道是谁说自己肚子特别饿。


吃饭的过程中我们聊得很愉快,交谈的时候他几乎把自己从小到大的琐事都交代了个遍,好像恨不得把祖上八辈子的事都一口气告诉我:小时候跟父母一起坐游艇结果在海中央燃料耗尽差点淹死,后来父母离异各自组建了家庭,他便跟着妈妈和继父生活,有一个差两岁的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关系相当铁。继父在他长大的城市经营着几家健身房,从网络上能搜到图片。他学的是工程,玩得却是音乐,他从高中开始自己做hip-hop,花很多钱买正版音乐制作软件,有自己的个人网站,平时会将自己制作的原创音乐po上去,试听或下载需要支付不低的费用。他靠着自己喜欢的音乐十几岁便赚到了很多钱。我告诉他我从很小开始学街舞,吉他弹得也还行,会一点贝斯和架子鼓。



后来他带我回家,我们紧挨着坐在对两个人来说稍显狭小的琴凳上玩儿四手联弹。他向我展示自己用软件做的音乐,在我表现出感兴趣之后很高兴地认真教我,一步一步特别耐心,我有时候慢半拍他也一点都不着急。那时候我看着他的眼睛,就像看到一片总也望不到尽头的、温柔的银河。




我们在校园里慢悠悠地散步,数藏在树下的有几只蜗牛,争论奇形怪状连成片的星星是蛇夫座还是天马座。


下雨天的时候,他会松开牵着我的手,冲我狡黠地眨眼睛,然后大呼小叫地拽着我没头没脑地撒欢着跑。


就像两个世界上最无聊又天真的傻瓜。




我记得他在半夜两点钟背着我在街上走,步行三十多分钟到两个街区外的披萨店吃夜宵。


街上空无一人,我大大方方地伸出手臂搂住他的脖颈,将脸埋在他带着淡淡洗衣粉味的颈窝里。


我嘻嘻哈哈地问他:“王俊凯,你会爱我多久?”


他傻兮兮地笑,声音却是郑重其事的:“王俊凯一辈子都爱易烊千玺。”



后来任凭我再如何绞尽脑汁的思索,也找不出比那淡淡的柠檬清香更叫人安心的味道。



他背着我穿过校园里郁郁葱葱的草地,穿过夜里闪烁光芒的萤火虫,然后停下来亲亲我的额头。


“我是朽木,一生只够燃烧一回。”




我信。






*


至尊宝说,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爱一个人是这么痛苦。


我想了想,发现没什么可反驳。


不过我总相信,即使最终我们没能走到尽头,曾经的感情依旧是真。


只是美好终究尽皆成了穿肠毒药,却又逼你在矛盾中一声不吭。


总归难捱。



我皱着眉咽下一口辣汤,结果呛得自己被迫喝了成倍的冷水。


胃里顿时冰火两重天,叫人苦不堪言。


可是既然是你自己选择想吃,就理所当然要咽下这苦果。


总不能去怨辣椒,它又不会说话。




我扒了两口米饭,总算是好受了些,摸摸肚子继续看电影。


至尊宝挣扎在因果的泥沼里。


“戴上紧箍我就无法爱你,放下紧箍我就无法救你。”




其实我一直觉得周星驰和他的电影都是很矛盾的。


他饰演的角色大多带着无厘头式的搞笑成分,身世背景却总透着些可怜又可恨的悲剧色彩,他颠三倒四,嬉笑疯癫,他身上有很多属于小人物的缩影。


他说的话第一次听时引人发笑,第二遍便叫人思索,第三回就再笑不出来,看得多了反倒觉得难受。


他在笑,大概只是因为不想哭。


他站着,不过是因为背后无人,所以不能倒下。




我想,我大概也要笑着过完这一生。




*


唐僧是个话痨,也是个智者。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

“需要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我想了想,发现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爱王俊凯。又或者说能够称为理由的太多,反倒选不出一个最合理的来。


感情是日积月累的,一见钟情想要走的长久也需要细水长流。


王俊凯是个兼具细心与粗心这两种矛盾特质的人,他可以将公司近几年的账目记得一目了然清清楚楚,却可能会忘记自己还没有吃晚饭。


我看了眼墙上的钟表,忍不住开始想王俊凯现在是不是在饿肚子,有没有好好吃每一餐。


他总要我提醒的,这个傻乎乎的人不能没有我。


我开始无意识地咬手指,他肯定在饿肚子了,可我不能给他打电话。


我现在不坚定下去,我们又会步入和以前一样的循环,我们会越走越远。




可是他需要我。







*


收到消息的时候,我正晃到以前念书时我们常去的烧烤摊买骨肉相连。


我有些僵硬地站着不动,老板奇怪地看着我。


我犹豫着点开微信,一张张图片飞快地跳出来。我往上滑,第一张照片里王俊凯坐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教室里,微笑着看着镜头。


我抿着唇,往下划。


在认真编辑音乐的王俊凯,坐在琴凳上的王俊凯,站在夜里空旷的街道上的王俊凯,举着一块披萨的王俊凯,走在校园的草地上的王俊凯。


每一张照片里他都在最靠右边的位置上,而左边是一片刚好能容下一个人的留白。


最后是一段语音。


他的声音很好听,仍带着褪不去的少年般的青涩,却已经有了属于青年的成熟稳重。


“王俊凯是个能把蛇夫座认成天马座的大傻瓜。但是他又很聪明,因为他有着火眼金睛,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世界上另一个会把蛇夫座认错的小傻瓜。”


“大傻瓜没有什么很大的追求。他喜欢背着小傻瓜在半夜跑去吃披萨,他喜欢和小傻瓜玩四手联弹,他想好好爱他。”


“可是后来大傻瓜让小傻瓜失望了,他弄丢了他。”


“大傻瓜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只知道自己很难过。”


“大傻瓜或许很笨,但他从不会撒谎。”


“——王俊凯一辈子都爱易烊千玺。”






至尊宝说,有个朋友留了东西在我的心里面,我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


我之前总是想不明白。


现在我终于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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